蒲江县妇幼阳光工程“蒲江县妇幼阳光工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合称“一法两纲”),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为确保我县母婴安康,推进为民办实事, 对我县贫困孕产妇生育进行救助,实施以“安全分娩、健康成长”为主题,囊括婚前、孕前、孕期、产时、产后全程的“蒲江县妇幼阳光工程“。 项目内容 一、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免费对象:凡我县户籍(男女一方具有即可)符合结婚条件准备结婚登记的公民。 二、免费母子系统保健 免费对象:凡有我县户籍(夫妻一方具有即可)的孕产妇和适龄儿童。 三、免费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 免费对象:凡在我县产科执业机构接受孕期保健和住院分娩的孕产妇。 四、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 免费对象:凡在我县产科执业机构出生的新生儿。 五、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 免费对象:凡在我县产科执业机构出生的新生儿。 六、免费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 免费对象:凡父母中一方具有大成都户籍的新生儿。 七、免费城乡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免费对象:居住在我县待孕城乡妇女和怀孕三个月内的城乡妇女(包括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其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畸形或服用抗癫痫药物的高危待孕妇女为重点目标人群。 八、免费流动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免费对象:非本县户籍在我县居住1个月以上的孕产妇和0~1岁儿童,以及本县户籍但在异地居住的孕产妇和0~1岁儿童。 免费内容:流动孕产妇:产前健康管理5次,产后访视2次,产后42天检查;0~1岁流动儿童:对0~1岁儿童按照1月、3月、6月、9月进行4次健康体检。 九、城乡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补助对象:具有我县户籍,并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孕产妇,除外既是城镇户口又享受社保的孕产妇。 补助标准:孕产妇住院分娩,不分分娩方式,不分产科执业机构级别,均可享受财政500元/人一次性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