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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部分零星物资采购项目比选采购书
蒲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分零星物资采购项目比选采购书
一、招标主要内容:
二、报名资质资料要求: 1.投标方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对公转账》、《个人身份信息》等以及公司法人对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公司法人及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 2.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到医院现场(五楼院党办办公室)提交资质材料查验后进 行报名。 三、招标采购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按附件提供模板(含报价单格式)要求制作,装订成册,准备3份,自备U盘提供报价单word电子版。 2.报价单中各项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准确。若投标方未考虑周全或对采购书的误解而造成的少计费用等,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价文件于开标当日带到会场即可,不需提前交到院党办办公室。 4.服务承诺:准确阐述投标方对本次采购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承诺。 5.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以他人名义或挂靠参与。 四、采购方式: 比选,投标文件为最终报价。本次比选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蒲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院内采购小组成员进行比选,中标结果由参加评标的采购小组成员投票决定(以价格、质量、服务为依据),票数大于或等于投票总数的2/3中标。 五、合同签订: 1、采购结束后,由医院方公布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到党办、采购办公室咨询。 2、供货方应在采购方约定的时间内到采购方(蒲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否则按自行放弃供货资格处理。 六、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七、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进行付款。 八、购销合同签订后供货方需承担以下责任: (一)履约责任 1.产品质量保证:所供入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类别产品的质量要求;不得有假冒伪劣。供货方送货时,每一品种包装外必须附有明显合格标识。 2.配送要求: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订单要求7天内,送到医院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验收。 (二)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如因所供产品质量问题或送货不及时,耽误我院临床使用的,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九、质量保证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具体分包要求 包1、办公文件
包2、生活物资
包3、办公设备维修
蒲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6日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蒲江医院·蒲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鹤山镇河西路18号 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格式自拟): 投标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报价表 投标人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函 投标人配送服务承诺函 投标人同意按照医院财务制度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体检部:028-88530089 组织人事部:028-8853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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